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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快递员“应保尽保”

信息来源:eoroo.com   时间: 2026-09-17  浏览次数:19

  本报讯 昨日,省邮政管理局、省社保中心等部门联合举办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动员部署会暨政策经办培训班。全省各邮政管理局、各市县邮政分公司、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社保经办机构等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会议和专题培训。记者 刘兵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邮政管理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事项,维护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险权益。4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启动全省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我省行政区域内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含邮政网点),可优先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基层快递网点中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管理的,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查询等服务的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基层快递网点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按本邮政行业执行,个人不用缴费。从业人员在参保缴费期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已办理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的末端网点快递员应由开办快递末端网点的企业代为办理优先参保。”省邮政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省邮政管理局将督促邮政快递企业依法参保,确保快递员“应保尽保”“应保快保”,保障快递员工伤保险权益。

  快递企业为基层快递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可以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报,或者到全省任何一个社保经办大厅线下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建立预申报机制,只要快递企业正常用工登记即视作已申报,过后在申报期正常申报缴费。同时鼓励各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充分发挥社银双入驻“社保医保便民服务站”,为快递企业提供“就近办”“网上办”等便捷服务。

  省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培训指导,确保快递员“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同时优化经办流程,完善业务系统,努力为快递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此外,我省还将开展更多落实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逐步扩大人员范围,争取创造“海南方案”,提供全国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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