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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邮政条例》明年起施行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 快递企业应当赔偿

信息来源:eoroo.com   时间: 2025-07-28  浏览次数:1571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甘肃省邮政条例》已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乡镇农村发展邮政、快递业务给予政策支持。快递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门户网站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投递范围、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快递企业、快递从业人员不得利用快递专用车辆从事与快递经营活动无关的活动。禁止驾驶无号牌、行驶证或者伪造、变造、冒用号牌、行驶证的快递专用车辆上道路行驶;禁止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快递专用车辆上道路行驶。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寄递包装物管理制度,采购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物,禁止使用有毒物质作为邮件快件填充材料。应当建立受理用户投诉处理机制,统一对外服务,接受用户对服务质量的监督,对用户的投诉在七日内进行处理并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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