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宋先生咨询:使用顺丰、圆通、中通等快递公司邮寄公文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快递寄送公文必须使用EMS吗?是否有法律方面的明文规定?
安徽吴咸亮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咸亮答复:国家机关公文是国家机关基于公务活动而制作的具有特定文体和格式,并加盖国家机关公章的书面材料,它不仅指国家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和国家机关相互之间传递的正式公文,还包含因处理诉讼、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申请、举报和申诉等活动制作的需要送达当事人的公文。
根据有关规定,可以邮寄国家公文的快递企业只有一家,那就是邮政快递EMS。使用邮政快递EMS之外的任何民营快递公司寄送国家机关公文,都是违法行为。这是因为,为切实保障国家机关公文的通信安全、保障公众及私人的信息安全,中国邮政快递独家承担国家机关公文寄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55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这是法律的“红线”。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72条规定:除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20万元的罚款,对快递企业,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在此提醒市民,如果您有公文需要邮寄,请依法选择中国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