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19时30分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武夷山中队民警在武夷山崇安收费站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在对闽H****重型厢式货车检查时,通过打印车载GPS的驾驶记录,民警发现该车辆在7月5日0时至5时有存在实施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
经询问,驾驶员张某某称这个车刚刚开几天不熟悉,没有注意到北斗GPS有提醒。这个车是送快递的,有送货时效考评,到了卸货的点要移动四个地方进行卸货,可能就是在这个转场卸货期间休息不满20分钟导致车辆出现超过4小时未休息的疲劳驾驶问题。
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驾驶员张某某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同时,民警提醒,要注意休息时间和车辆行驶状态,在休息时间车辆要熄火休息满20分钟,并对驾驶员张某某进行了“高速公路安全出行十注意”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