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单上扫码抽水杯、雨伞的“福利”不少,似乎轻松可得,但记者调查后发现,这些扫码抽奖中奖率极低,抽中的多是充值送话费券、送白酒等其他“大奖”。在领奖页面的层层跳转中,不少消费者遭遇充值陷阱,或是推销套路,更有甚者被套取了个人隐私信息。记者调查显示,快递始发站工作人员表示印有广告的快递单并非他们张贴的,发货商家则称是打印快递时自带的广告,其不能控制广告,也不清楚广告的来源。部分快递驿站负责人表示快递包裹入库时使用菜鸟或兔喜生活的系统打单,广告是自动带出来的。
在网购的流程中,一些商家会在快递盒内放置“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的卡片,且消费者做出好评后确实收到了返现。一些人正是利用这一机会刻意“搭便车”,在快递盒的面单处张贴广告,甚至在快递面单上发布广告来吸引消费者,很多消费者也会倾向于信任这些广告。
如果这些广告是客观真实的,倒也无可厚非,毕竟法律未禁止在快递盒上张贴广告,也未禁止直接在快递面单上发布广告。然而,这些广告几乎全部是虚假广告。如所谓的“充值100元抵扣200元话费”奖项不过是5元、10元的话费券,需要充值4000元才能用完;所谓“扫一扫抽雨伞”的广告中,中奖概率为十万分之一。这些广告,不仅让消费者损失钱财,还会泄露个人信息,更可能掉入刷单骗局等陷阱中。
报道中提到,快递驿站发货前通过系统打印快递面单时,广告就自动出现了,有可能是打单系统设置的广告。还有企业会将提前印好广告的空白快递单卖给快递员或商家,快递单被打印出来后自然就贴在快递上,且该企业在广告处涂抹有特殊药水,打单机器自带的广告,不会覆盖原本的广告内容。
毫不客气地说,这种公司化、企业化运营,肆意投放虚假广告的做法,丝毫没把消费者权益放到眼中,而只是为了一己私利。根据广告法,发布虚假广告的,可处广告费用3倍至5倍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2年内有3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5倍至10倍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至200万元罚款。当然,如果行为人明知系诈骗信息或其他犯罪行为而依然通过发布广告方式推荐引流的,还将涉嫌犯罪。
防范虚假广告和涉诈信息,既需要人们擦亮眼睛,对来路不明的快递面单广告保持警惕;也要互联网企业、快递企业尽到审核把关职责,将“含骗量”较高的快递面单广告拒之门外;更需要监管部门有所作为。要知道,对这些虚假广告,记者可以发现并追索源头,黑猫投诉平台也有大量投诉,监管部门岂能毫不知情?
另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一些电商平台的快递单不会出现广告,大量虚假广告集中在某几个快递企业的快递单上。故监管部门有必要接近一线,认真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对虚假广告追溯源头并严惩重罚始作俑者,进而做到真真正正的源头治理,阻断虚假广告通过快递传播的链条,避免无辜消费者掉入陷阱。(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