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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擅自放驿站 最高可罚3万元

信息来源:eoroo.com   时间: 2024-03-05  浏览次数:10

3月1日起,《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开始施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以及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新规施行后,记者走访发现,快递派件仍以短信通知为主。邮政管理部门表示,如果违反新规进行派件,最高可以罚款3万元。

快递 派件以短信通知为主

1日上午10时许,在市区祥远路一小区,快递小哥用电动三轮车载着一堆快递进了小区,停在小区门卫对面临时放置快递的货架前,一一取下快递,然后发短信通知用户,再把快递放置在货架上。在另一小区,快递小哥则是打电话通知用户,然后把快递放在小区的暂放点。

“如果件件都送上门,肯定会影响派件的速度。”快递小哥李先生说,他负责的云谷这片区域以老旧小区居多,基本上都没有电梯,如果要求每单都送货上门,体力消耗大,派件的效率也会下降。目前,他采取的方法是打电话通知用户,如果用户要求送货上门,就送货上门;如果用户没有要求,就放智能快件箱或是小区的暂放点。

记者走访了解到,对于一些特大件的快递(如家具、家电类),或是保鲜的快递(如海鲜类),都是送货上门;对于一些小件快递,则是以电话通知、短信通知为主。

许多快递站点负责人表示,对于快递员来说,派件量变少,直接影响收入。如果快递企业提高每票件的派送价格,会增加企业成本,对客户来说运费可能会上涨。他们坦言,新规实施以后,对于快递员的要求更高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影响派件速度,增加运营成本,运费可能会上涨。

市民 多个选择肯定是好事

“不打电话,快递员直接把快递放到驿站”“地址已经精确到单元楼和门牌号了,还是得到驿站取”“东西又多又重,如果快递站离家远真遭罪”……对于新规的施行,市民表示点赞和支持。

“新规对消费者肯定是一件好事。”市民张女士说,之前发生过好几次买了家电、家具的快件,快递小哥都不送货上门,直接放在小区的暂放点,打电话询问,快递小哥的答复是没有提供上门服务。“我觉得快递应该送上门,但家里没人时,我不反对将快递放驿站。重点是擅自、不经同意就放在驿站是不行的,作为消费者应该有选择权和被提前告知的权利。”她说。

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新规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特别是有关快递柜的纠纷,过去部分快递企业直接将快递放到快递柜后,可能会产生额外的保管费,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现在有法可依,就可以通过举报维权了。

“新规施行之后,如果都直接送货上门,当然是更好的事,但估计施行起来有难度。”李女士认为,新规的施行也并非一蹴而就,送不送上门要商量着来,有特殊情况时,快递员和市民也应当互相理解。

大多数的市民表示,“继续放驿站(快递柜)”和“送货上门”并不冲突,主要看消费者自己的需求,想送货上门的就送货上门,想留驿站自己取的就留驿站。

部门  市民遇违规可举报维权

2024年3月1日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泉州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及时处置违法违规问题。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科技赋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对于群众比较关心的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就将快件投至快件箱或者驿站的问题,用户可以要求快递员重新上门投递。如果快递员仍未上门投递,用户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维护权益。

该负责人表示,对快递企业来说,应严格按照新规来操作,投递之前增加征询消费者意见的程序,取得消费者同意后再投递,避免产生纠纷遭到投诉。(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 王金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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