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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国际货运因疫情延期送达 客户遭受损失还要付快递费吗

信息来源:eoroo.com   时间: 2022-04-04  浏览次数:4

早报讯 (记者苏玮杰 通讯员安法)国际货运因疫情延期,安溪一男子遭受不小的损失,他认为物流公司应负责,并拖欠了快递费逾2万元,结果被物流公司告上法院。经法官调解,该男子同意支付快递费1.3万元。

2019年5月17日,某速递物流公司与黄某签订一份国际速递服务合同,约定该物流公司为黄某提供全球范围的速递服务。之后黄某先后多次在该物流公司处邮寄快递包裹,经双方结算,截至2020年6月30日,黄某共欠快递邮寄服务费23131.23元。

为讨回该笔欠款,2021年3月1日,该物流公司将黄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组织开展了庭前调解。因双方意见未能达成一致,法官决定开庭审理此案。

物流公司表示,该公司延误投递导致黄某的损失,是因受疫情影响快件无法及时抵达产生的,不应当由该公司承担。黄某则认为,同行业平均签收时间为20天,而他委托的快递4个月还未送达,被客户投诉导致相关损失达20多万元。按约定,有不可抗力原因物流公司应告知他,但是物流公司并没有做到,导致的损失应当由物流公司承担。

庭后调解时,法官向物流公司和黄某释明,受疫情影响,航班、海运存在停运现象,导致国际货运无法及时到货,原本约定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物流公司也应当履行及时告知的义务,在快件无法按时到达时,应及时通知黄某。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物流公司、黄某双方共同确认,黄某尚欠邮寄服务费13000元,自愿于5月20日前支付5000元,于6月20日前支付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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