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有媒体报道,杭州余杭的郭姓男子向媒体求助说自己之前有一件快递,但是在没有签收的情况下被被蜂站提前签收了。郭某说,他和快递员王某联系时,王某多次出言不逊,辱骂自己。
郭某说,3月4日自己的父母从老家给他寄了一箱的腊肉,大概有十几斤,3月7号那天,母亲打电话告诉他快递已到,希望他快点去取。郭某当时人在宁波,他希望快递员能将东西送到他家楼上。
电话里王某先是说,自己本不负责这一区域,是替腿部受伤的同事来送货的,对郭某家所在的区域不太熟悉。这话在郭某听来,认为王某是在推诿,不愿意送货上门。
郭某接着说,快递送上门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紧接着电话那头的王某就开始“口吐芬芳”,先是骂他傻X,又诅咒郭某全家死光光,出门被车撞。
记者电话联系了王某,王某否认自己骂过郭某那些话,双方约定在快递站点外见面沟通。一见面,王某就怒气冲冲地问郭某:是不是需要本人签收?郭某说王某颠倒黑白,自己只是要求王某将快递送到家门口,但王某多次拒绝,后面就开始骂人。
郭某拿出两人当时的对话录音,王某手指着手机,一脸愤愤的问郭某:我前面就这样说骂你了吗?紧接着就发生了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只见王某左手抓着郭某的衣领,右手攥紧拳头猛砸郭某的脸,一旁的记者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惊呆了,连忙上前阻止王某打人,半分钟后在周围人的帮助下,终于把王某扯开了。
郭某的脸上淌出血来,郭某摸了摸鼻子掏出手机准备拨打报警电话,这时王某又扑上前试图抢夺郭某的手机,并将郭某摁倒在地,王某抡起拳头朝郭某砸去,感觉还不解恨,王某使劲揪着郭某的头发,一旁的记者朝他怒吼:不准薅头发。
在记者和旁边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终于将王某从郭某身上拽了起来,郭某无奈地对记者说:我说了,我很克制了。电话那头接警员在询问是什么情况,手部受伤的郭某将电话递给记者,让他帮自己报警。而此时的王某骑上放在旁边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快速的驶离了现场。
几分钟后民警赶到,他们找来快递点的负责人夏某了解情况。事后,据郭某的反馈,夏某说可以赔偿郭某500元钱作为补偿,这样的处理结果郭某表示无法接受,所以两方没有达成一致。
当天记者联系了这位夏某,对于这件事,夏某的说法是快递员派送货物时拿到手的钱不多,所以导致快递员的态度不怎么好,说话也不怎么好听,所以就导致了冲突的发生。
第2天郭某向记者反映,快递点的负责人再次找到了他,他们愿意赔偿15,000元给自己,他同意了这一解决方案,与对方已经达成和解。
回头来看整件事,本是一件小事,顾客要求快递员将货物送上门,但是快递员拒绝送上门并辱骂客户,假如快递员在此时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向顾客道歉,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情,但是快递员在沟通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使事件升级,两次上前殴打顾客,最终快递点拿出一万五千元赔偿给郭某来和解此事。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25条,经营快递的企业应当将快递投递到约定好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最近这几年能够送货上门的快递几乎看不到了,绝大部分的快递都被送到了顾客家附近的快递站点,有人说是快递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也有人说,假如每一单快递都送到居民家的话,可能一天也送不了几个,将快递放到暂存点是比较合理、高效的。但是也有少部分的顾客认为,既然快递暂行条例有规定要将快递送上门,快递员不遵守这样的规定令他们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文中王某这样的做法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在跟顾客发生分歧时,没有积极的去沟通解释,而是采取谩骂诅咒的方式对待顾客,之后又殴打顾客,我认为王某的性格不适合做服务行业,这样的人毫无服务意识,更没有职业道德。
最后,我想问,你会要求快递员必须送货上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