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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机动车将持证上路

信息来源:eoroo.com   时间: 2014-03-19  浏览次数:852

    快递服务车上路将持有通行证,持证车辆可进入管制区域。3月18日,记者了解到,为了保障快递服务机构车辆的便捷通行,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南昌市邮政管理局以及南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已联合发文,要求对南昌快递机动车辆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从本月底开始,相关部门将启动管理制度。
  快递车辆将实行持证上路
  据了解,目前南昌市经备案的快递企业及网点已达230家。仅在2013年,南昌快递收寄件数已逾4772.76万件。近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会同市邮政管理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快递服务机动车辆便捷通行的通知》,对加强南昌市快递运输车辆管理、保障车辆便捷通行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今后南昌所有快递机动车辆必须履行相关许可登记手续,接受监督管理,在向行业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的同时,还须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的标准喷涂各快递企业的名称、电话、专用标志。由市邮政管理局审核通过后核发《快递服务机动车辆统一标志编号证》(下简称《编号证》),方可从事快递运输工作。
  管制路段快递车辆可凭证通行
  由于目前南昌城区道路多处路段对货运车辆进行了禁行交通管制,在一定程度上对快递车辆配送货物造成了一定影响。因此,今后需要通过禁行路段的快递服务车辆,快递企业持法定证件、《编号证》和申请材料至交管部门和运管部门进行审核,再由交管部门向企业核发《快递服务机动车辆通行证》(下简称《通行证》)。
  为规范快递车辆通行,交管部门规定《通行证》有效期仅为3个月,且对快递车辆在禁行区范围的通行线路、时段作出明确规定。
  据了解,快递服务机动车辆的统一标志方案已获批核通过。根据设计方案,所有快递机动车辆的车身外观都有相关企业的名称、标志及联络方式。此外,向邮政监管部门申领的《编号证》和向交管部门申领的《通行证》均须随车携带,并须与车辆行驶证同时使用方为有效。预计在本月底,交警部门将向符合上路标准的快递机动车颁发第一张《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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