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
“先验后签”难做到
市民吴刚说,自己接触过的多家快递公司的多数快递员并不严格执行这个规定。“他们很赶时间,送到货后急匆匆地催我签字,有时我提出先验货,对方就表示没时间,让我先签收,如果货物有问题再打电话找他们。一来二往,我也就懒得跟他们费口舌。”吴刚说。
其他受访市民未能做到货物“先验后签”的原因多与吴刚相同。不过,也有人表示,自己购买的产品属于隐私,不希望他人看到,加上有些快递公司支持收件人在快递签收后发现有损坏时向客服反映,很多人也就没有先验货的习惯了。
快递公司:
标准未被统一执行
记者从乌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目前,申通、圆通、韵达、顺丰等十多家快递公司均在乌鲁木齐设有分部。在2012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客户发件、收件时都应“先验后签”。该标准规定,快件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负责送快件的人应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该标准还要求,消费者寄快递时出示身份证,经过快递员开包检查、核实后,包裹才能寄出去,客户拒绝验视的,可不予收寄。
但在记者采访的申通、圆通和顺丰三家快递公司中,该标准并没有被统一执行。在申通快递公司乌鲁木齐东环路营业厅内记者看到,公司的墙上张贴着投诉电话,而且在醒目位置张贴了禁递物品名录,如易燃易爆类物品、各类烈性毒药、易腐蚀性物品以及所有形式的液体、刀具和电子产品等。
禁运物品名录十分详尽,然而,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如果寄件人的货物没有包装,能直接看到实物,快递员会根据是否为违禁物品进行派发或拒收,但若收到已包装好的寄件时,不会在派发前拆包检查,而是直接派发。等快件到达接收地后,准备为收件人送达时会进行扫描,经扫描无法确定货物是否为违禁品时,才会进行开包检查。
“另外一种开包验货情况是,货物在派发前被发现破损,工作人员会根据货单上的信息开包确认包裹里的物件、数量等;如果包裹丢失,会联系发件公司,由发件公司具体处理。”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询问为何发货前不检查而要在到达接收地后才检查时,对方表示,公司每天除了要发送很多的货物外,还要做包装、分类等工作,如果在发货前扫描物品将耗费很大的人力和时间,相对来说,收货时的扫描验货流程就比较简单。
随后,记者到圆通快递和顺丰快递的两处营业厅采访,两家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公司有规定在接收寄件人货物时必须当面验货,派送货物前也会对包裹进行检查。其中,乌鲁木齐顺丰快递公司的一名李姓经理告诉记者,该公司在接收外发货物时,会要求客户开包,确认没有违禁品之后再接收。在货物运输前,还会在中转站进行扫描和抽检,如果货物走航运路线,航空公司还会再次进行检查。在收货方面,同样要在派送前先送到中转站进行检查。
“毒包裹事件对我们的震动很大,事件发生后,公司已经做了业务调整,以前可以投递的牛奶、包装好的酒水、膏体类的物品,目前我们都不再收寄。此外,对于化工单位托运的产品,必须要有该单位领导签字或者出具相关证明,我们才会收运。”李经理说。
法学专家:
监管乏力制度落空
据了解,我国关于快递业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安全防范细则》等都详细规定了禁止邮寄的违禁物品种类和严格的验视制度,并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多快递员多是将快件放到小区物业或者公司前台,而物业和公司前台几乎不要求拆包验收。
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白莉告诉记者,在电子商务的刺激下,快递市场发展过于迅猛,而其准入门槛不高,对行业的整体发展构成了不良影响。快递行业出现的诸多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发展快速的物流行业与落后的企业管理与法律监管之间的矛盾。
“快递行业出现的诸多问题,一方面折射出监管乏力,相关法律制度被行业视作一纸空文,另一方面反映出相关部门对行业管理与引导培育滞后。就物流行业自身来说,缺少倒逼企业自觉遵从与自我管理的机制。”白莉说,今后,一方面应推进快递行业市场规则的构建,强化快递企业要承担的公共安全、商业诚信等方面的责任,倒逼企业自我管理;最重要的是以法律法规推动快递行业的自律和他律,在相关法律中应对权责进行进一步明确,对快递企业的从业资格、人员素质、责任保险等内容进行明确规范,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另一方面,行政监管层面亦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重视行业培育、环节监管。明确的监督检查机制和相应的处理措施,能促进全行业健康发展。